咯菌腈·精甲霜·噻呋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43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43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30
有效期至
2030-05-29
农药名称
咯菌腈·精甲霜·噻呋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65.4克/升(咯菌腈10.9克/升,精甲霜灵21.8克/升;噻呋酰胺32.7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咯菌腈fludioxonil1%
精甲霜灵metalaxyl-M2%
噻呋酰胺thifluzamide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根腐病750-1000毫升/100千克种子种子包衣
花生白绢病750-1000毫升/100千克种子种子包衣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花生播种前种子包衣使用1次,按每100千克种子加水约1.5—2公斤水的比例稀释成药浆,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稀释好的药浆应在24小时内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菌剂。精甲霜灵是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咯菌腈是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作为种子处理剂用于防治作物的种传及土传病害。噻呋酰胺具有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是琥珀酸酯脱氢酶抑制剂,对担子菌纲真菌引起白绢病等有效。本品采用精甲霜灵、咯菌腈、噻呋酰胺三元复配,用于种子包衣处理,用于防治花生根腐病和白绢病。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处理后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一起存放,禁止用于饲喂禽畜。4.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