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瘟病病发初期施药,间隔7—10天施药一次,可施用2次。2.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兑水量30—50公斤/亩。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雾施药,或雨后补喷一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咪唑类与噻唑类杀菌混剂,兼具咪鲜胺铜盐和三环唑的优良特性,具有内吸、传导、预防、保护、治疗和铲除活性等多重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2.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他的农药。4.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施药中禁止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孕妇、哺乳期的妇女、过敏体质者、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