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药浆种子比为1:50—100,即100公斤种子对应的药浆为1—2公斤),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
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防治小麦散黑穗病、金针虫;花生根腐病、蛴螬;水稻恶苗病、蓟马;大蒜迟眼蕈蚊、根腐病。
注意事项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2.配药和种子处理时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操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操作时穿的衣物。3.操作时应远离儿童和家畜。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