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31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317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30
有效期至
2030-05-29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24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6%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7-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半合成抗生素类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无内吸性能,但能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起作用。氯虫苯甲酰胺具有内吸渗透作用,适用范围广、选择性好。二者复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协调性降低,瞳孔放大,颤抖。1.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洗胃。本品无专用解毒剂,请及时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