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赤霉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227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227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06
有效期至
2030-05-05
农药名称
苄氨·赤霉酸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重新核准日期
—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2克/升(苄氨基嘌呤16克/升,赤霉酸1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氨基嘌呤6-benzylamino-purine1.8%
赤霉酸A4+A7gibberellic acid A4,A7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调节生长600-1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苹果树盛花期、谢花后5—10天喷雾施药各1次,每季最多使用2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赤霉酸A4+A7和苄氨基嘌呤复配而成。可用于苹果树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照农药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