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氯氟吡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11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1114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5-06
有效期至
2030-05-05
农药名称
2甲·氯氟吡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755克/升(2甲4氯异辛酯620克/升,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13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fluroxypyr-meptyl12.5%
2甲4氯异辛酯MCPA-isooctyl5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30-6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返青后,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处理。每亩兑水量30—40公斤。2.用于水稻田除草时,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用,避免重喷、漏喷、误喷,喷雾时避免飘移到邻近花生、豆类、瓜类等阔叶敏感作物上。5.本品在水稻每季均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2甲4氯异辛酯和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复配而成的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偏弱酸性,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吸烟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