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杀螺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836低毒杀螺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836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四聚·杀螺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14.8克/升(杀螺胺205克/升,四聚乙醛9.8克/升)。杀螺胺乙醇胺盐25%,24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聚乙醛metaldehyde1%
杀螺胺乙醇胺盐niclosamide ethanolamine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沟渠钉螺4-8毫升/立方米浸杀
滩涂钉螺4-8毫升/立方米喷洒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钉螺,于钉螺繁殖初期至发生或危害高峰前期使用,用水量每平方米1公斤。2.灭螺时气温最好在20℃以上,大风天或暴雨前不宜施药,以免药液流失。
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防治滩涂、沟渠钉螺。
注意事项
1.滩涂灭螺后2周内禁止在灭螺滩涂放牧。2.因滩涂地面可能有草、土、瓦砾等遮蔽钉螺而影响杀灭效果,可连续1—2次使用。3.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有胃肠不适症状,如恶心、流涎、呕吐、并随后会有腹痛及腹泻。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脸,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就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5.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携带产品标签立即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用抗痉挛作用的镇静药。输葡萄糖液保护肝脏、帮助解毒和促进代谢。如伴随发生肾衰竭,则应仔细监测液体平衡状态和电解质以免发生液体超负荷。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