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830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830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24-表芸苔素内酯·S-诱抗素
毒性
总有效成分含量
0.2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51克/升(24-表芸苔素内酯0.01克/升,S-诱抗素2.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24-epibrassinolide0.001%
S-诱抗素(+)-abscisic acid0.24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调节生长1500-2000倍液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分蘖期、破口期各施药1次,注意喷雾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2.使用时间选择在早、晚较凉爽时为宜。开启包装后最好一次性用完,配制好的药液不易久存,现配现用。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喷药4小时内遇雨需重喷。4.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24-表芸苔素内酯和S-诱抗素复配而成,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能平衡植物生长,增强光合作用,调节营养分配,提高作物对水肥利用率,辅助作物劣势部分的生长,增强植株抗逆能力,用于水稻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呼吸急促、抽搐、昏迷等,严重时对肝、肾损伤。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避光保存,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