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钾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74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744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43%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74克/升。草甘膦钾盐4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不能用于农田除草。2.防治非耕地杂草,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每亩兑水30—45公斤,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等。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5.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草甘膦属5—烯醇丙酮酰莽草酸—3—磷酸合成酶抑制剂。具有内吸、传导活性。可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应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