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时,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施药2—3次,每次间隔7—10天。兑水45—60公斤/亩。2.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时,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兑水30—45公斤/亩。3.使用前充分摇匀。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用于水稻时,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用于小麦时,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与甲氧基丙烯酸类杀菌剂复配制剂,通过抑制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及抑制线粒体呼吸而干扰病菌的正常生长,对植物病原菌的孢子形成有抑制作用。具有内吸性。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小麦赤霉病。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配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注意安全防护,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悬浮剂如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分层时应先摇匀后使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无特别症状,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