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吡菌酰胺·嘧霉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679低毒杀菌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67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氟吡菌酰胺·嘧霉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00克/升(氟吡菌酰胺125克/升,嘧霉胺375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吡菌酰胺fluopyram125克/升
嘧霉胺pyrimethanil375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马铃薯早疫病60-8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按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操作,原包装摇匀,采用“二次法”稀释配药;在配制药液时,先将推荐用量的本产品用少量水在清洁容器中充分搅拌稀释,然后全部转移到施药容器中,再补足水量并充分混匀;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于马铃薯早疫病发病前开始施药,每隔7天左右施药1次,连续施药3次,每亩兑水量45—60公斤,安全间隔期3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广谱杀菌剂,由吡啶乙基苯酰胺类杀菌剂氟吡菌酰胺和苯胺基嘧啶类杀菌剂嘧霉胺复配而成,具有保护作用和治疗作用。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等,禁止饮食、饮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避免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本产品包含有效成分嘧霉胺和氟吡菌酰胺,分属杀菌剂抗性管理委员会(FRAC)制定的分组9和组7。因反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产品易使真菌病原体产生抗性,本产品应与分组9和组7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进行轮换和/或混合使用,或限制每季使用次数。本产品不应与任何已明确产生抗药性的杀菌剂交替使用或混和使用。同时可通过改良栽培方法、选用抗性品种、使用生物农药或天然化合物等措施管理抗性。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禁止催吐。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无已知的中毒症状,无特效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