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杀虫单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634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634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阿维·杀虫单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5%
杀虫单monosultap5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30-4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兑水4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对棉花、烟草、十字花科蔬菜、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等作物敏感,使用时注意避免飘移到这些临近作物上。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阿维菌素是一种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它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表皮下的害虫。杀虫单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毒素,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二者复配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护目镜、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抽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建议与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瞳孔放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阿维菌素中毒,立即引吐,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引吐或灌任何东西;杀虫单中毒,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