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58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581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3-16
有效期至
2030-03-15
农药名称
氟啶虫酰胺·烯啶虫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10%
烯啶虫胺nitenpyram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4-6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应于棉花蚜虫始盛期施药,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推荐用水量:45—60公斤/亩。
产品性能
烯啶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拮抗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胆碱传递,具有内吸、渗透、胃毒和触杀作用。氟啶虫酰胺为同翅目害虫拒食剂,为内吸性杀虫剂,在植物体内渗透性较强,持效性较长,耐雨性较好,叶面喷雾,可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避免产生抗药性。开启包装时应选择在无风的条件下,注意药剂不要散逸,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烯啶虫胺急性中毒常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无其他明显全身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并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