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花生始见花蕾期、下针期喷雾施药各1次,施药间隔期10—15天,兑水30—4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每季最多施药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氯化胆碱和S-诱抗素复配而成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花生调节生长。
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