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氨基嘌呤·氯化胆碱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459低毒植物生长调节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459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2-25
有效期至
2030-02-24
农药名称
苄氨基嘌呤·氯化胆碱
毒性
剂型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0克/升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00克/升(苄氨基嘌呤50克/升,氯化胆碱450克/升)。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吉化集团吉林市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苄氨基嘌呤6-benzylamino-purine50克/升
氯化胆碱choline chloride4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花生调节生长10-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宜施药时期为花生花蕾期和下针期各施药1次,共施药2次,用水量为30—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苄氨基嘌呤和氯化胆碱二元复配制剂,用于调节花生生长。
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本产品时穿戴长衣长裤、防护服、防毒面具、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