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钾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43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437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2-25
有效期至
2030-02-24
农药名称
草甘膦钾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55克/升。草甘膦钾盐43%,559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甘膦glyphosate3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用水量30—40公斤/亩。2.使用时需兑水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3.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4.若杂草草龄较大或杂草密度较大时,应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增加用药量。5.本品应进行二次稀释后现配现用。施药过程中若遇大风、下雨、降雪等影响喷雾效果的情形时应停止施药。若药后4小时内降雨,需重施。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茎叶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2.如需与其他助剂或药剂混用,请在当地农技人员指导下,先进行小面积试验确认有效性后,科学合理搭配使用。3.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性。施用时做好身体各部位科学合理的防护,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6.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