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剂为土壤熏蒸剂,不可直接喷洒于作物,于黄瓜移栽前施药1次,药剂稀释后施于沟内,压土后覆盖地膜熏蒸15天左右,揭掉地膜,翻耕透气5天以上再移栽作物。确定药气散尽后可播种或移栽。该药在稀溶液中易分解,使用时需现配现用。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熏蒸作用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类杀线虫剂。在土壤中逐渐放出异硫氰酸甲酯,杀灭土壤中的线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不得随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2.配药时应远离饮用水源和居民区,要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禽误食。大风或中午高温时,应停止施药。3.本剂为土壤熏蒸剂不可直接喷洒于作物。地温15℃以上时使用本品效果优良,地温低时熏蒸时间需加长。不能与其它类农药混用。4.施药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穿长衣长裤,戴专业防护面罩、手套等。在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5.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并用清水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工作服要及时换洗。6.患皮肤病及其它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以及哺乳期、孕妇、经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与氧化剂接触。9.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蚕室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不适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灭火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灭火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