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应于水稻破口初期用药1次,依据病害情况,水稻齐穗期可再用药1次,施药间隔期7—10天,兑水40—45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28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型甲氧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对水稻稻瘟病有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须按照本标签说明和推荐剂量使用。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在异常情况条件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4.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于原包装。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7.施药前后,药械要彻底清洗干净,避免交叉污染。8.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若溅入眼睛中,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严重时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不慎误服,立即引吐,并携本标签及时把病人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