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093中等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093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1-16
有效期至
2030-01-15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2025-05-06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8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97克/升。 2025年5月6日,变更原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葱蓟马2-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葱蓟马若虫发生初期施药1次,每亩兑水40公斤左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3.在大葱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死亡。对害虫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大葱蓟马。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3.本品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施用时应戴护目镜、口罩和手套,穿长衣、长裤;施药中禁止进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使用过的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其它的农药。6.儿童、孕妇、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