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黄条跳甲成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推荐用水量为30—50公斤/亩。2.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呋虫胺和哒螨灵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用于防治甘蓝黄条跳甲。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皮肤、眼睛轻度刺激性。施药时应做好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鞋袜、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和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