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071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50071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1-16
有效期至
2030-01-15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3 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7%,61 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豇豆蓟马3.5-4.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豇豆蓟马发生初期均匀喷雾施药,兑水量为30—45公斤/亩。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在紫外线光照下易降低药效,应于晴天傍晚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勿施药。4.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其身体麻痹死亡。本品用于防治豇豆蓟马。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可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6.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