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化期至低龄若虫发生期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50公斤。2.甘蓝小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30—40公斤。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的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使害虫细胞功能丧失,扰乱神经传导,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并致死。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和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标签推荐剂量、使用方法和适用范围使用本品。为避免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或交替使用。2.本品对眼睛中度刺激,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 施药时不能进食、饮水、吸烟等。喷药后,应立即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品,应妥善保存。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不适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