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氯氟吡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3478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3478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1-16
有效期至
2030-01-15
农药名称
2甲·氯氟吡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83克/升(2甲4氯异辛酯424克/升,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159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fluroxypyr-meptyl15%
2甲4氯异辛酯MCPA-isooctyl4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40-6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推荐于移栽水稻分蘖末期,杂草4—6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用水量30—40公斤/亩。2.施药前排干田水,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药后1—2天上水至不淹没稻心,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3.本品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收获期安全。4.施药时应选择气流稳定的天气,不宜在有风的条件下喷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型复配内吸传导型选择性除草剂,具有除草活性、施药后能被植物吸收等特点。用于防除移栽水稻田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偏弱酸性,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2.严格按照推荐剂量施用,避免重喷、漏喷、误喷,喷雾时避免飘移到邻近花生、豆类、瓜类等阔叶敏感作物上。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喷药后树立警示标牌,提醒在周边环境不能种植桑树,禁止采摘最外围桑树叶,或者将其作为隔离带;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生物防治区域禁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