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移栽5—7天缓苗返青后,杂草2叶期以前施药。施药时保持田内3—5厘米水层,保水5—7天。2.水稻缓苗返青前勿用,使用时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勿使用。4.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五氟磺草胺、丙草胺和西草净三元混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强刺激作用,应避免接触药液眼睛。操作人员应戴面罩、护目镜,防护手套,穿长衣、长裤和长靴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有不适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