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按推荐剂量在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和沙蚕毒素类两种作用机理的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作用,兼有熏蒸、杀卵作用。
注意事项
1.在防治同一靶标害虫时,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不要对连续世代使用本品。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不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