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樱桃树发芽前25—30天,按制剂用药量60—100倍液,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葡萄树发芽前30—45天,按制剂用药量20—40倍液,每季最多使用1次,注意覆盖所有芽点和芽苞。2.有倒春寒天气的地区慎重使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使用剂量过高会造成幼芽脱落,影响产量,请勿超剂量使用或增加使用次数,以避免产生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落叶植物破休眠剂,通过补充落叶植物需冷量打破休眠,促使樱桃树和葡萄萌芽齐、萌芽壮,提高发芽率,使作物提前发芽和成熟。能提升座果率。本品用于调节樱桃树和葡萄生长。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本品现配现用,兑好的药液切忌久放,不用金属容器盛装药液,注意避光保存;不能与其他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专用防毒口罩和护目镜等。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酒精饮料可与单氰胺发生交互作用,可能出现潮红症状(呼吸困难、脸色紫红)。操作本品前后避免接触酒精和饮酒。5.禁止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和过敏者接触。6.本品具有还原性,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出现红斑、血压下降、脉率加快、作呕、有灼烧感、头痛、皮肤和粘膜刺激。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流通处。4.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意识不清的病人请勿喂食任何物质。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温度不超过20℃,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