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瘟病应于发病前或水稻破口期开始喷雾施药,间隔7—10天施药1次。防治叶瘟,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兑水喷雾,喷后7天视病情发展情况酌情再喷1次;防治穗颈瘟,于水稻破口期和齐穗期兑水各喷1次,最多喷药2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2.防治细菌性条斑病应于发病前或初期开始喷雾施药,间隔7天施药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5.本品对大豆、藕、菜豆、葡萄、柑橘、苹果、杉树苗有轻微影响,在邻近上述区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属农用抗菌素类杀菌剂,具有较强的内吸渗透性,同时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作用机理是干扰病原菌的氨基酸代谢的酯酶系统,破坏蛋白质的生物合成,抑制菌丝的生长和造成细胞颗粒化,使病原菌失去繁殖和侵染能力,从而达到杀死病原菌防治病害的目的。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和水稻细菌性条斑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氧化剂接触。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5.本品应现配现用,防止霉菌污染变质失效。6.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还不适,请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