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黄条跳甲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免影响防效。2.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春季干旱地区,柑橘、油菜等开花期及开花前60天都不要使用,避开蜜蜂采蜜期,以保护蜜蜂。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
产品性能
本品是菊酯类与新烟碱类制成的杀虫剂。 联苯菊酯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杀螨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无内吸和熏蒸性能。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是一种活性高、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的广谱杀虫剂。两者混配,优势互补,用于防治甘蓝黄条跳甲。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戴长衣长裤、防护眼镜、手套、口罩、帽子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本品与中等氧化剂不具有化学相容性,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属剧烈神经毒物。头晕、头痛、多汗,行动失调,肌肉颤抖、腹泻发生,严重时导致呕吐、昏迷、呼吸困难。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