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979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979
首次批准日期
2024-11-12
有效期至
2029-11-11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8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9.1%,91克/升。2026年2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润农腾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斜纹夜蛾3-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甘蓝斜纹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2.避开高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使用。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抑制害虫运动神经内氨基丁酸传递,使害虫几小时迅速麻痹、拒食、缓慢或不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可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形成二次杀虫高峰。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药液。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吃东西等;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携带标签到医院就诊。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5.无专用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