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用于甘蓝菜青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2.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3.大风天或阴雨天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等作用,可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对眼睛的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