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移栽后 5—7天,水稻缓苗后,稗草1叶1心期采用药土法施药1次。2.按照推荐制剂量,用本品拌细土10—20公斤,均匀撒施,用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水层不能淹没秧心)3.药后原则上只补水不排水,保持3—5厘米水层7天以上(10天更好),避免淹没秧苗心叶产生药害,施药时气温不得高于30℃,不得低于15℃。4.遇有强降雨时注意排水,低洼排水不良地块慎用。4.切勿超剂量使用,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本品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丁草胺与西草净复配而成。丁草胺属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西草净是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从根部吸收,也可从茎叶透入体内,运输至绿色叶片内,抑制光合作用希尔反应,影响醣类的合成和淀粉的积累,发挥除草作用。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2.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有一定的刺激作用。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不要自行引吐,不可饮水。6.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