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花生叶斑病,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量为40—60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2.防治小麦锈病,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量为45—50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3.防治水稻纹枯病,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量为45—60公斤/亩,可施药3次,间隔7天左右。4.防治玉米大斑病,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兑水量为30—75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最多施药2次。5.防治水稻稻曲病,应在水稻破口前7—10天和齐穗期各施药1次,兑水量30—50升/亩。6.防治大豆叶斑病,应在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次,兑水量30—50升/亩。7.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水稻28天,水稻纹枯病每季最多用药3次,水稻稻曲病每季最多用药2次。花生21天、小麦30天、玉米30天、大豆21天,每季最多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唑类杀菌剂丙环唑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嘧菌酯的混配制剂。本品具有保护和治疗活性,且具有渗透、内吸作用,用于防治花生叶斑病、小麦锈病、水稻纹枯病、玉米大斑病、水稻稻曲病、大豆叶斑病。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2.配药及施药时,务必要做好防护措施,穿着长衣长裤和鞋袜,并佩戴帽子、口罩和手套,有条件时建议穿上防护服、戴上防毒面罩和长袖手套,喷洒结束后及时脱去衣物,并及时洗手、洗澡,用肥皂水洗全身,但切忌用热水,以免农药经皮肤吸收而引起中毒。3.尽量选择在上午10时前和下午5时后施用,避免中午高温下以及大风、大雨来临前喷施,喷施时注意风向变化,不能逆风,采用顺风隔行喷洒。4.施用人员在使用本产品时要掌握正确的施药方法,最好能通过专门培训指导,一定要按规程操作,严格控制剂量和药液的浓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