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菌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781低毒杀虫剂杀线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781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9-29
有效期至
2029-09-28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8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松树松材线虫2.6-3.6毫升/厘米胸径打孔注射
水稻稻纵卷叶螟12.5-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始盛期时喷雾施药1次,兑水均匀喷雾,兑水量40—60公斤/亩。2.本品应于松材线虫发生前期或发生初期采用树干打孔注射1次。3.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松树松材线虫。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2.该产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本品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无明显中毒症状。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皮肤。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