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氯虫苯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713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713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9-29
有效期至
2029-09-28
农药名称
甲维·氯虫苯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24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8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2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2.6%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纵卷叶螟12-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兑水均匀喷雾。2.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
产品性能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促进γ—氨基丁酸释放,抑制神经传导,最终激活氯离子通道,不具有内吸性,可通过叶膜渗入叶片组织,麻痹鳞翅目害虫,数小时后害虫停止进食;氯虫苯甲酰胺为鱼尼丁受体激活剂,使内部储存的钙流失,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使害虫嗜睡、肌肉麻痹,迅速停止取食,最后死亡。两者混配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禁止儿童、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及过敏者接触。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