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蠹蛾性信息素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630低毒昆虫性信息素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630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8-23
有效期至
2029-08-22
农药名称
苹果蠹蛾性信息素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6毫克/个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反8,反10-十二碳二烯醇(E,E)-8,10-dodecadien-1-ol1.6毫克/个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苹果树苹果蠹蛾2-3 个/亩悬挂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挥散芯需要与配套诱捕器配套使用,每个诱捕器配一枚挥散芯。2.本品可用于苹果蠹蛾成虫发生的监测及防治。3.一般每隔4—7天及时清理诱捕器内死虫,或根据实际诱虫量及时清理诱捕器内死虫。4.于越冬代苹果蠹蛾成虫羽化前,苹果蠹蛾成虫羽化前开始使用,每隔60天或根据实际需要更换挥散芯。将产品及配套诱捕器悬挂于苹果树树冠中上部较粗且通风较好的枝条上,诱捕器距地面1.5—1.7米。5.在苹果蠹蛾发生较重时,有必要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配合其他化学杀虫剂来综合防治苹果蠹蛾。
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于昆虫信息素类产品,是天然昆虫源物质的仿生合成物,只对害虫苹果蠹蛾雄虫有诱集作用,用于雄性苹果蠹蛾的诱捕。
注意事项
1.使用时掌握使用时间,成虫扬飞前使用,宁早勿晚。2.本品不可单独使用,须与配套诱捕器配合使用,才可达到诱捕监测防治效果。3.挥散芯具体悬挂方式,参照配套诱捕器使用说明放置。5.更换不同挥散芯产品时需要戴手套或用肥皂洗手,避免不同产品间相互影响。6.施药时请戴上口罩、手套,穿长衣裤等,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使用后的挥散芯不得随意丢弃,避免污染河塘等水体。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挥散芯内液体如不慎大量接触皮肤,请使用大量清水冲洗,若仍有不适应立即送医。挥散芯内液体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用足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请医生诊治。如不慎吸入大量挥发物,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有中毒症状应立即送医。如慎误服,不要随意催吐,建议尽快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并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0—4℃的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运输过程中包装完整可常温条件下2—3天。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