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水稻分蘖后期,杂草2—5叶期茎叶喷雾,兑水30—50公斤/亩。施药时保持田间湿润,药后保水5—7天。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2.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3.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具有内吸传导和触杀双重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标签推荐剂量、使用方法、使用次数和适用范围使用本品。2.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要注意防护,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若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2.如不慎接触皮肤,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3.误吸: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服: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携带此标签去医院诊治。无专用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