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羧·草铵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55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552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8-23
有效期至
2029-08-22
农药名称
乙羧·草铵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50克/升(乙羧氟草醚16克/升,草铵膦23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22.5%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120-16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在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注意不要喷到其他作物绿叶上,以免产生药害。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每季用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非选择性触杀型杂草茎叶处理剂,是膦酸类拟天然化感仿生物源除草剂草铵膦与二苯醚类除草剂乙羧氟草醚复配而成的可分散油悬浮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仅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2.应选择无风、湿润的晴朗天施药,避免在连续霜冻和严重干旱时施药,以免降低药效。施用后6小时后下雨不影响药效。3.不可用于农田。4.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长靴、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具;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皮肤暴露部位等,并及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或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如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