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乙羧氟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540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540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8-23
有效期至
2029-08-22
农药名称
精草铵·乙羧氟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16克/升(精草铵膦110克/升,乙羧氟草醚6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1.4%,120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羧氟草醚fluoroglycofen-ethyl0.6%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1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300克/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均匀喷雾1次,兑水量30—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触杀型非选择性茎叶除草剂。精草铵膦和乙羧氟草醚混配可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田块。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5.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6.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流动的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若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