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黄条跳甲成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甘蓝上推荐用水量为3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联苯菊酯和新烟碱类杀虫剂噻虫胺复配而成,联苯菊酯属神经毒剂,主要起触杀和胃毒作用。噻虫胺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用于防治甘蓝黄条跳甲。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接触:如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送医院就治。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有困难,可采用人工呼吸。4.误服:立即携此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