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氯苯酰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415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415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8-23
有效期至
2029-08-22
农药名称
阿维·氯苯酰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27克/升(阿维菌素36克/升,氯虫苯甲酰胺9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阿维菌素abamectin3.4%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8.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二化螟15-20毫升/亩喷雾
水稻稻纵卷叶螟15-20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二化螟,在二化螟卵孵高峰期或枯鞘初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 。2.防治稻纵卷叶螟,在稻纵卷叶螟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期喷雾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氯虫苯甲酰胺的复配杀虫剂,兼有二者特点,具备触杀、胃毒及叶片渗透功能。可用于水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注意事项
1.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防护用具,并避免药剂接触眼睛。不可进食、饮水和吸烟。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害虫综合防治区域禁用。3.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其他杀虫剂产品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剩余药剂不得随意丢弃,更不可留作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过程中如感觉不适(协调性降低,战栗,瞳孔扩大),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肤。3.溅入眼睛,翻开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吸入,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通风处。5.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本品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