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破口前,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兑水量40—60公斤/亩,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内吸性较强,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