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018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2018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6-11
有效期至
2029-06-10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71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9.1%,8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大葱蓟马2-2.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葱蓟马发生始盛期兑水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5天。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药剂作用于害虫的运动神经系统,受药后即停止取食、活动缓慢或不活动,24小时虫子开始死亡,72小时后达到死亡高峰。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药液触及眼睛或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及其附近水体禁用。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若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仍不适,送医就诊。若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