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于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天气,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外观为类白色无气味固体颗粒,是酰胺类和沙蚕毒素类两种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混配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及内吸作用,兼有杀卵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医生诊治。4.误食:勿引吐,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药。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