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4氯二甲胺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861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861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5-21
有效期至
2029-05-20
农药名称
2甲4氯二甲胺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6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716克/升。2甲4氯二甲胺盐75%,878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2甲4氯MCPA6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30-5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水稻分蘖末期,杂草3—5叶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兑水20—40公斤/亩均匀喷雾。水层勿淹没水稻心叶,避免药害。2.施药应在无风或微风天进行,防止药液飘移或蒸发。防止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使用,喷雾时避免重喷、漏喷。3.在水稻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用于防除水稻移栽田中的一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注意事项
1.施药后需彻底清洗喷雾器,以免对其他作物产生药害。2.该药飘移物对双子叶作物威胁极大,应在无风天气避开双子叶地块施药。注意避免飘移药害。3.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立即分开眼睑,用清水冲洗眼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再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