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药剂用清水稀释后与种子混合,用水量10—20毫升/千克种子,充分搅拌均匀,自然晾干后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种子处理悬浮剂。苯醚甲环唑具有内吸传导作用,兼具预防和治疗活性,通过抑制真菌的麦角甾醇生物合成,使细胞膜形成受阻,从而导致真菌细胞死亡。呋虫胺为新型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活性,兼具触杀、胃毒作用。主要通过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结合,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正常传导,引起昆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麻痹而死。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许多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使用时穿长衣、长裤,戴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 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严禁人畜食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严重者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