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为水稻稻飞虱若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30—50公斤均匀喷雾。2.施药时应尽可能均匀周到,大风天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请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要求。操作人员应戴面罩、护目镜、防护手套、帽子,穿长袖衣、长裤和长靴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施药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4.(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避免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污染,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