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虫酰胺·烯啶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707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707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5-21
有效期至
2029-05-20
农药名称
氟啶虫酰胺·烯啶虫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氟啶虫酰胺flonicamid10%
烯啶虫胺nitenpyram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棉花蚜虫4-6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棉花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兑水30—5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氟啶虫酰胺是一种吡啶酰胺类、昆虫生长抑制剂,具有神经毒剂和快速拒食作用;可从根部向茎部、叶部渗透,通过阻碍害虫吮吸作用而致死,害虫摄入药剂以后很快停止吮吸,最后饥饿而死。烯啶虫胺主要作用于昆虫神经系统,对害虫的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致使害虫麻痹死亡。二者复配可有效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配药时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需提前做好保护措施,穿着长衣长裤或长款防护服,戴好手套、面罩或护目镜等,严禁抽烟或饮食;在施药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