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胺·特丁津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637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41637
首次批准日期
2024-04-28
有效期至
2029-04-27
农药名称
草胺·特丁津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544克/升(精异丙甲草胺340克/升,特丁津204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异丙甲草胺s-metolachlor31.25%
特丁津terbuthylazine18.7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春玉米田一年生杂草200-250毫升/亩土壤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玉米播后苗前,杂草出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30—50公斤。2.大风或大雨前不要施药。本品每季使用1次。
产品性能
由精异丙甲草胺和特丁津复配而成的苗前除草剂,用于作物播后苗前土壤处理,用于防除玉米田稗草、马唐、谷莠、牛筋草、马齿苋、龙葵、苘麻、千金子、反枝苋、藜、铁苋菜、狗尾草等常见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本标签并按推荐方法和剂量使用。2.用药前要充分摇匀,喷药要喷匀喷透但不可漏喷、重喷。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附近作物。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6.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如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去医院诊治。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