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首次施药适宜在姜青枯病发生前,可施药3次,间隔7天左右,注意兑足水量,用水量200毫升/株或每亩750—800公斤。烟草青枯病于大田移栽定植当天灌根1次,间隔15—20天再灌根1次,发病初期或成株期对准茎基部喷雾施药1—2次,共施药3—4次,灌根施药液量100毫升/株,喷雾施药时每亩用水量50公斤左右。2.病害严重时,应使用登记批准的高剂量。3.在施药时应选择气流稳定的天气,不宜在有风的条件下喷药。施药应选在傍晚或早晨,不宜在太阳爆晒下或雨前进行;若施药后24小时内遇大雨天气,天晴后应补用一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微生物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多粘类芽孢杆菌增殖过程中可以分泌抗菌物质多粘菌素,亦可通过位点竞争和诱导抗性等作用方式,保护植物免受病原体侵害。可用于防治姜青枯病和烟草青枯病。
注意事项
1.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上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食,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一旦稀释,应尽快用完,以免影响孢子活力。3.施药应选在傍晚或早晨,不宜在太阳爆晒下或雨前进行;若施药后24小时内遇大雨天气,天晴后应补用一次。4.土壤潮湿时施药,可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适当减少稀释倍数(即提高药液的浓度),以确保药液能全部被植物根部土壤吸收。5.本品不宜与化学农药直接混用或同时使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