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水稻催芽播种后2—5天,土壤均匀喷雾施药,施药时田面平整无积水,雨天排水。兑水量30—50公斤/亩,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产品性能
本品由丁草胺和苄嘧磺隆复配的除草剂,具有抑制和破坏蛋白酶,影响蛋白质的形成,抑制杂草幼芽和幼根正常生长发育,从而使杂草死亡。而且具有阻碍支链氨基酸生物合成,敏感杂草生长机能受阻、幼嫩组织过早发黄,抑制叶部、根部生长等特点。施药后,可被作物较迅速地吸收,在植物体内渗透性较强,可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2.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1.误食: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2.吸入: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3.皮肤接触: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4.眼睛溅入: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无特殊解毒药剂,需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